(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五)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六)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五)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六)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五)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六)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五)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六)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五)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六)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五)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六)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五)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六)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七)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八)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五)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六)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五)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六)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五)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六)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组织业务理论研讨及经验交流活动;
(二)进行业务调研,指导业务开展,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三)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活动,就司法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开展业务信息收集、整理、传导等活动;
(七)建立和加强与境内外律师的业务交流;
(八)完成律协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