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委员会 | |
主 任: | 李 祥 |
副主任: | 邢思远 胡之光 陈 述 林雪梅 |
秘书长: | 董俊宏 |
副秘书长: | 李春阳 王媛媛 于 昕 赵余娜 |
委 员: | 苏文贺 唐翔宇 王震宇 刘静颐 张福东 赵 洪 侯瑞品 陈 琳 尚丽娜 吴宗炬 曲治澔 靳海燕 王 斌 徐 勇 王颢霖 张志鹏 赵 宇 姜爱剑 周 政 |
关于完善会见手续的通知
编辑:
奖惩与考核委员会
时间:
2011-12-27
作者: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以来,大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按照《律师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我市广大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为进一步完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之手续,防范律师刑事辩护风险,经与监管支队沟通,自2012年1月4日后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起,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应向监管支队接待窗口提供以下文书:
1、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律师本人所属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原件;
2、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并有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3、有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复印件。
上述手续不全者,监管支队将不受理其会见请求,望周知!
奖惩与考核工作委员会
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