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联络委员会 (主任:杨家君)
(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与交流,与其建立良好关系,搞好律师大事记的报道与宣传;
(二)加强通讯员制度的规范化与正规化建设,建立顺畅的通讯渠道;
(三)加强律师参与立法、参政、议政等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结合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做好前期策划和后续的宣传报道工作;
(五)上半年完成选定协会新闻发言人工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