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与交流工作委员会 | |
主 任: | 任广盛 |
副主任: | 张荣君、赵明、尚永海、张相宾 |
秘书长: | 韩君 |
委 员: | 李建东、李荔菲、刘硕、马兴骅、朴学松、闫浩玉、雍春华、赵万利、王福日、郭聪、刘天航、林红、金戈、金延峰、李洪波、李双双、刘营、李臣、郝一徽、潘秀丽、金雪莲、方春福、姜铁柱、张何双、牟飞、朴勇、江慧兴、张艳华、李辉、李秉华、马尉贺 |
各专门、区市县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团体,律师事务所:
为了全方位记录辽宁律师行业发展历史轨迹,集中展示近十年辽宁律师服务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助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的历史贡献,激励辽宁律师继续开拓创新、踔厉奋进,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再立新功,辽宁省律师协会现向全省律师征集2014年(含)以来律师行业发展资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本地律师行业各类会议、活动,以及走访、视察律师事务所的图片或视频资料;
2. 各市组织开展的律师行业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律师行业重要事件的图片或视频资料;
3. 具有历史性、代表性、典型性,能反映本地律师行业发展重要历程、经验成就的活动图片或视频资料;
4. 拍摄制作的反映律师工作的图片或视频资料;
5. 被主流新闻媒体宣传的律师重要工作成就、重大事件的相关图片或视频资料;
6. 律师参与专项业务活动、公益活动,以及先进典型事迹的图片或视频资料;
7. 其他在律师行业具有历史价值的图片或视频资料。
二、征集要求
1. 资料主要包括图片和视频资料,应以数字存储形式为主,非数码照片需转成数码照片;
2. 图片需有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图片中的领导等重要人物的姓名、职务及在图片中的位置需着重标出;
3. 图片应为JPG数码格式,边长不低于1500像素,大小不低于2M;
4. 视频资料的分辨率应不低于 1920×1080(高清)。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5日(星期一)18:00前发送至宣传与交流工作委员会指定邮箱,以便汇总后统一上报辽宁省律师协会。
如对是次活动或赞助邀请有任何查询,请与宣传与交流工作委员会联系:
电话:18941123101(微信同步)
大连市律师协会宣传与交流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