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财务管理委员会 | |
主 任: | 叶长青 |
副主任: | 李永志、刘硕、张超、王宽永 |
秘书长: | 孙晓旭 |
委 员: | 王放、白鹏程、张雁玲、胡莹、高伟、董磊 |
2009年度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
编辑:
时间:
2009-01-01
作者:
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 (主任:梁军)
(一)做好协会2008年度审计报告的审查工作;
(二)加强对协会资产的管理,研究对面包车的处理意见;
(三)采纳监事会建议,起草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争取在理事会召开前形成并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的年度预算;
(五)起草向理事会报告的2008年律协财务报告;
(六)4月、9 月份分别对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2009年4月至9月半年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查。
(七)制订利用协会场地和网站创收的规章制度,按理事会已通过的决议,扩大网站招聘信息和律所及律师个人信息的发布并收取相应的网站维护费和信息发布费,以补充协会经费;
(八)发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在节约开支上做细致的工作;
(九)在当前经济危机形势下,参与争取税务局降低律师纳税税率的工作;
(十)12月协助协会财务人员做好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