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财务管理委员会 | |
主 任: | 叶长青 |
副主任: | 李永志、刘硕、张超、王宽永 |
秘书长: | 孙晓旭 |
委 员: | 王放、白鹏程、张雁玲、胡莹、高伟、董磊 |
2009年度财务与资源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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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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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梁军主任、秘书长李宏翔与市司法局马玉增处长到市地税局协调调整律师税率事宜,当时主要是协调在核定征收的基础上降低税率。此后,该委员会还制发通知,统计合伙人收入情况,为协调律师税率提供依据。
为合理使用协会资产,降低办公车费和油耗,5月,委员会研究报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将协会办公车辆转让出卖,为协会节省了一笔费用。
7月下旬,委员会与监事会共同对协会上半年财务支出状况进行内部审计。财务委员会还每月对协会的资金收支情况报表进行审查。所有这些工作都较好地履行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