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障委员会 | |
主 任: | 孙琳 |
副主任: | 安健飞、 王艳斌、张媛媛、于爱群 |
秘书长: | 雒园园 |
委 员: | 于淼、张红、刘国胜、张鏸元、党月领、于晓荷、钟宛芸、浦凡、李伟、李春光、周游 |
2009年权保委两次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维权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律师维权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经过认真研究决定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通过多种渠道有针对性的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
2月,权保委与公安局的监管支队进行座谈,听取监管部门对律师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就如何解决律师会见过程当中所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商榷了解决方案,形成了畅通的交流沟通机制。
3月,委员会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及有关分局刑侦大队领导到协会座谈,座谈会上,刑警支队和律师们提出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更深一步地了解了彼此的工作和工作上的难处,增进了理解。通过此次座谈会双方愿意加强沟通,建立联系平台,为今后的互相配合开创新的局面;双方也认识到,应抛开分歧,互相配合,找准共同目标,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尽忠职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月,邀请市公安局法制处一行到协会座谈。罗力彦副会长代表律师协会对公安局法制处多年来对我市律师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同时,罗会长还征求了市局法制处对于律师工作的意见,希望能与法制处建立长期沟通联络机制,对于律师执业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法制处领导表示,通过座谈对我市律师目前执业的基本状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对协会的提议和想法表示赞同,并表示今后要和协会增加沟通,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依法维护律师执业中的合法权益
5月,在《律师法》实施一周年之际,组织律师参加了律师会见状况调查。针对律师会见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妥善予以解决,以维护律师执业的合法权利。组织进行对律师权益保障方面、以及相关的立法、政策、制度层面的缺失或者不完善问题的维权调查,及时提出了建议。
权保委到监管支队和看守所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双方就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程序细节,情况通报以及合作培训等事宜达成一致。
7月,邀请大连市检察院公诉处及市内四区检察院公诉科的领导到协会,举办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有关问题座谈会”。举办此次座谈会主要就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存在的障碍和困难与公诉部门领导进行交流、协商,以维护律师在执业中的合法权益,保证律师的办案质量。与会律师提出了办案过程中的困难,比如律师约见检察官难,进而造成律师阅卷难、交流辩护意见难,个别检察院缺少复印设备因而律师无法复印案卷材料等等。公诉部门领导在听取律师们的意见后当即表态对相关问题将要回去研究并尽快解决。
8月至9月,针对看守所提出多名律师会见同一名被告人的问题,权保委反复与看守所联系沟通,规范了会见手续,使问题得到解决。
10月,权保委还开展了维权调研工作,针对新《律师法》实施后律师在执业中权利受到侵犯的状况,如律师到法院进门问题进行调研。
11月,就某律师在外地办案被打一事积极与当地和全国律协协调,帮助律师依法维权。
由于权保委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得大连律师会见权得到较好的落实,在全国引起较好反响。
2009年12月30日全国律协在司法部网站和全国律协网站发表调研文章,称“目前,辽宁大连、黑龙江大庆等地律协通过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和协调,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争取了更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