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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产党员付军军律师的简要事迹
编辑:     时间: 2009-7-1     作者:     浏览: 6656
    付军军同志是辽宁双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所党支部书记、中共大连市律协纪委委员、大连市律师协会监事。
 
    付军军同志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律师职责,竭尽全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连续九年担任所党支部书记职务,她牢固地树立入党为民,服务于民的思想,牢记党的宗旨,不忘入党誓言,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志,带领党支部一班人充分发挥了所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尤其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律师业务和律师行业发展、党支部工作中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付军军同志努力、敬业、勤业的精神为她赢得了荣誉,搏得了同行的尊重。

  开放的中国为律师提供了大显身手的广阔舞台,然而,机遇多了,诱惑也更多,律师的职业特点也许不会有权力的诱惑,但金钱、各种腐朽没落思想的侵蚀,几乎无时不在,如何在物欲中立稳脚跟,如何在形形色色的思潮中把握正确的政治方面,付军军同志用多年的律师工作经历和她共产党员的形象,响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那就是要恪尽职守,坚定党性,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律师。
 
    一、坚定党性、恪尽职守,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律师,做行业的排头兵。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付军军同志自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之日起,就时刻牢记自己的入党誓言,时时处处注意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付军军同志自1995年12月由部队转入律师行业后,克服了转业改行的困难,努力钻研律师业务虚心向老律师求教、勤于实践,在很短的时间内成功的实现了由部队到地方、由医师到律师的转型,获得了高级律师职称。从事律师工作十几年来,付军军同志以其精湛的律师业务和共产党员过硬的思想作风,真正起到了行业排头兵的作用。
    在做好律师业务的同时,付军军同志还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律师所和律师队伍的整体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付军军同志连续九年担任律师所党支部书记,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党支部活动,定期组织党员认真进行政治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使全体党员保持清醒的认识,始终不忘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她带领全所党员律师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抓党支部工作的同时,付军军同志还按照律师所的统一安排,负责全所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她尤其注意抓好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力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这些做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其所在的辽宁双护律师所先后被评为“辽宁省三A诚信律师所”、“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先进单位”、“大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扶贫助残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二、付军军同志把敬业、勤业作为职业宗旨,代理案件不畏难、肯钻研,取得了优异成果。
   
2000年5月付军军同志代理了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状告大连津成电线电缆销售中心一案,作为被告大连津成电线电缆销售中心的代理律师,在当时其所要面对的压力和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原告法定代理人王海被称为“打假英雄”颇受追捧;对其知假买假的索赔行为的认定尚在争议中;我国对电线电缆的质量技术监督手段尚不完善等原因,都决定了该案件代理的压力和困难,如果案件结局对委托人不利则更有可能直接影响律师的职业声誉。面对这些,付军军同志首先想到的不是个人利益而是作为党员律师,如何克服困难顶住压力,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付军军同志远赴河北调查取证,走访技监局,并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在庭审中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了原告“知假买假”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认同的消费者更不属该法律保护的代理观点,从而赢得了这场诉讼。这在当时曾引起不小的震动和争论,各大媒体竞相报道。事实证明,付军军同志当时的观点是正确的,其代理观点受到了包括全国消协在内的业内外人士的普遍认同。
    付军军同志从事律师工作后一贯信奉的一个原则是:尽职尽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律师业务中付律师认真仔细、沉着稳健,善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攻克重大疑难案件,常常是有时当事人已经对案件的胜诉丧失了信心,但却在付律师的努力下获得了胜诉。
    同时,付军军同志认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一名合格律师的责任和义务、是应当遵守的律师职业道德。对于一名党员律师来说,做好扶贫助残法律援助工作更是义不容辞的。付军军同志十余年来办理了许多法律援助案件,并不定期的应邀到部队、学校进行义务法律宣传教育。有时在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时,付军军同志不仅要尽职尽责代理案件,还要自行承担路费调查费等,更难的是有些当事人耳聋目盲甚至智障,连案件事实的完整陈述都难以做到。对于这些她毫无怨言,兢兢业业加倍努力克服了诸多困难,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其在这方面的出色表现,在当事人中树立了很好的口碑,以至于一些受助的残疾当事人至今都常到付律师处看望,作了朋友。
    不仅如此,付军军同志还长期默默资助着一位大连北部地区的贫困女孩(毕婷婷,金州104中学就读),今年该女孩就要参加高考了。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付军军同志又主动申请资助一位孤残儿童至其成年。付军军同志的无私之举受到了社会好评。
 
    三、从讲政治的高度,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大家知道,改革是发展的动力,而稳定则是发展的基础,社会和谐、政治安定,是我们各项改革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也是经济发展的可靠保证。因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积极地参与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大连市某中专学校发生了教师为琐事打学生,导致该女生精神病发作的事件。在与学校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该女生家长数次进京到天门广场挂血书诉冤,并在多个场合公开表示要采取极端手段解决此事。为此,大连市人大相关部门按照疑难重大案件的处理规定,指派付军军同志担任该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
接到指派付律师二话没说马上投入工作,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以最短的时间到法院立案,并结合当事人家庭的客观情况为其申请了诉讼费减免。在诉讼过程中面对当事人的不解和对抗态度,付律师耐心的向当事人做说服工作,认真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取得了当事人的配合。在案件情况出现反复时当事人又欲到京上访,在几经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付律师果断决定于相关法院和公安部门联系,几部门联手在火车站将当事人接回,有效的避免了一次可能危害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的发生。后来该案件得以完美解决,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赔偿。正是由于付军军同志的努力,使得这一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08年奥运期间,大连开发区金石滩街道河咀村村委会因与海域承包人的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被一审法院判决败诉,判令该村委会返还承包人129万余元承包金。闻此消息,该村村民手持700余人的联合签名准备到市政府、市人大静坐上访。村民代表就案件情况到律师所向付军军同志进行咨询,并请她帮助形成上访材料。
    付军军同志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耐心解答积极疏导,启发村民们应当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党和政府是关心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应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应采取过激行为,以维护社会稳定。
    在了解到次日就是对一审判决上诉的最后一天时,付军军同志果断的說服村民们应当按期提起上诉,并连夜形成了上诉材料,次日与村民代表们一起在上诉期内递交了上诉状。
    就此,付军军同志以其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将数百群众的集体上访转化为依法上诉,成功避免了一起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发生。

  四、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依法经营、合法经营是企业发展的正道,也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对企业的必然要求。多年来付军军同志应聘担任了数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作为律师,一方面要为企业当好法律方面的顾问和参谋,另一方面又要对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不仅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还要使企业依法经营、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面对诸多情形,付军军同志以其过硬的律师业务为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部队时,付军军同志曾从事多年医疗工作,获得中级医疗技术职称,有着较丰富的医疗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后她将自身拥有的医疗知识运用到律师执业中,发挥专业特长,在医疗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案件代理中以独到的见解、专业的论述取得了很好的代理效果,成功代理了不少疑难复杂案件,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付军军律师还受聘长期担任着一些医疗单位的法律顾问。其所体现出的当代律师复合型知识人才的特征受到业内外的一致认同和好评。

  五、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树立党员律师的良好形象。
  “我是党员律师”,这是付军军同志经常说的一句话。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律师,在某些国人的眼中被看成是重利轻义的群体。付军军同志认为,律师队伍中确实有这样的人,但他们代表不了律师的整体形象。作为所党支部书记,付军军同志在“三会一课”上,经常告诫其他党员律师:我们是律师但我们更是一名党员,我们应该成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的实践者,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党员律师。
在工作中,付军军同志身体力行勇于实践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树立起党员律师的过硬形象。
    2002年5月7日,我国发生了新中国第一次重大空难,大连市政府选派十余名律师介入空难救援及善后工作。付军军同志接到指令即刻将手头工作进行安排,进驻指定驻地开展工作。在此期间付军军同志不仅牺牲了休息时间,还放弃了可观的经济收益,竭尽全力投入工作,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由于工作出色其被大连市委、市政府授予“五、七”空难救援及善后工作有功人员称号。
 
    六、尽心尽力,为律师事业发展、律师队伍建设无私奉献。
    人所共知,律师的工作是繁忙的有时甚至是杂乱无章的,时间和精力对于一个执业律师来说简直太重要了。但就是在这种工作状况下,付军军同志却做到了长期注重关心律师行业的发展,热心于律师集体事务,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付军军同志曾在较长时间中任市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委员,对于律师被投诉事件的调查处理,常常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她毫无怨言,认真对待处理每一个承办案件。其工作态度和妥善的处理结果受到了一致好评。
    付军军同志在部队曾从事过政工宣传工作,在这方面有着一定的经验和特长。她积极参与组织了大连市律师合唱团,把合唱团办的有声有色。不仅展现了律师多才多艺的风采,也活跃了律师的业余生活。在2006年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文艺汇演中,合唱团的出色演出获得了一等奖,受到广泛好评,从某种程度上说大连市律师合唱团已经成为大连律师的一张亮丽名片。
    在律师协会和上级主管机关组织的各项咨询、宣传、扶助等活动中付军军同志也都不仅积极参与还主动帮助协调联系,体现了行业主人公的精神境界和风貌。
    付军军同志还连续数年担任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为安排委员会业务活动及组织全市律师的业务培训,付军军同志与其他的委员会负责人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妥善安排,使民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做的有声有色,受到好评。
    常言到:凡事一时容易坚持难。多年来,付军军同志为了律师行业的发展,为了律师的集体事务,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这些虽是平凡的付出,但却折射出一个共产党员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就这样付军军同志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党员律师以身作则的行为得到了业内外的称赞,真正做到了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