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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简要事迹
编辑:     时间: 2009-7-1     作者:     浏览: 6751
    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于二○○八年三月二十日,现有党员三人,全部拥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两名为专职律师。支部自成立以来,建立了完整的党员档案制度、党员学习制度,拥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每两月一次组织召开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带动全所人员共同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现将党建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绩汇报如下:
    一、重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
    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领导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支部在成立之初即制定了《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学习制度》。
    锦连支部结合律师行业分散性强的特点,制定了集中学习研讨与分散学习相结合,支部组织讨论学习与党员自学相结合的理论学习方式,配合完善的学习考勤制度及汇报制度,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全面加强党员政治理论水平。
    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的理论学习,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党员的理论素养,使全体党员在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同时,能够结合工作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在行业中争先创优,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2008年7月,锦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贾喜栓律师被评为大连开发区优秀党员律师。
 
    二、用创新精神抓规范管理,开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机制
    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灵魂,创新同样是一个行业发展的灵魂。锦连律师事务所以诚信、创新、和谐为建所宗旨,时时处处践行创新理念。在党建工作中,锦连所也始终坚持党建载体创新,党建机制创新,党建方式创新。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积极响应党中央精神,号召全体律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成立法律培训咨询服务中心,多次举行会议,集中研究讨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事项。中心针对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广大职工等不同的普法对象,分类施教,有的放矢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企,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2008年6月22日,在大连开发区北方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多媒体报告厅成功举办了“锦连律师法律培训讲座”,由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主任贾喜栓律师针对合同法的理解和适用等实用性问题结合案例做了详细的讲解。
    锦连律师法律培训咨询服务中心深入外企、社区、学校进行义务普法宣传,坚持每月举办一期“五五”普法系列讲座,抓住重点分类施教,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通过培训,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为建立健全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方面的保障,促进了开发区软环境建设更快更好的发展。
    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分别与大连大学、大连民族学院两所高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锦连所与两所高校一起,共同举办法律咨询进社区活动。党员律师带头,全所律师共同参与,深入社区为普通百姓解答法律问题。通过构建这样的平台,使在校学生有机会走进社会,真正了解社会法制现状,同时使普通百姓更加知法懂法。
 
    三、立足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在奉献实践增强党员意识
    政法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而发展,必须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下开展。而律师,身为政法战线的一份子,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捍卫者,在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的进程中,我们的责任是重大的,我们的使命是光荣的。
    锦连律师事务所全体党员律师深知,只有立足于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扎实专业功底,成为所从事行业的行家里手,才能够增强党员自身的带动力,进而推动新社会组织的全面发展。
    2008年,党员律师贾喜栓先后被聘为辽宁省民法研究会会员,大连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大学、大连民族学院兼职教授。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员要在社会奉献中体现党员先进性,赢得良好社会声誉,从而更有力地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锦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立即组织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如何向灾难中的同胞伸出援助之手,如何向灾难中的同胞传递温暖。通过研究决定,锦连律师事务所向社会发出“爱心捐助携手过难关 四川地震灾区捐款倡议书”,这一倡议得到了广大同行的支持,也深得社会各界的好评。锦连律师事务所全体成员在此次灾难中,共向灾区捐款2700元,全体党员共缴纳特殊党费500元。
    党员律师带头讲奉献,在奉献中实现自身价值,增强党员意识。仅2008年上半年,我所共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0余起,党员律师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达百余次。
 
    四、结合律师执业特点,紧抓“三结合”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
    自全面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以来,作为“两新”组织之一,律师事务所支部抓住工作实际和律师的执业特点,紧紧抓住“三个结合”,夯实学习基础、落实实践成果,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业务学习与政治学习相结合。在每周业务学习结束后,党员律师进行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以阅读学习读本为主,每周由一位党员律师选择政治学习文本,并进行讲解,全体党员共同参与讨论。理论学习后,每位党员对自己在前一段时间中的自学成果进行汇报,支部书记对每次集中学习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自学提出要求。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能够适应律师职业比较灵活的特点,使律师党员能够更深入系统的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同时,对于自学成果进行及时汇报和总结,使党员律师能够掌握在自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下一步学习的进行。
    二是党员律师学习与带动宣传非党员律师学习相结合。由党员律师在全所会议上积极传达两会精神,宣讲科学发展观,带动非党员律师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素养,从而加强律师的执业过程中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责任感,加强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在执业过程中,全所律师都要始终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诚信促和谐,以创新促发展,在建设法制社会、法制开发区的进程中体现律师的价值。
    三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与宣传招商引资政策相结合。锦连律师事务所外企法律服务中心是开发区第一家专门为外企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中心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培训及涉外法律事务处理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向外商宣传国家及开发区的招商引资政策。同时,结合当今国际金融形式及中国经济现状,为企业解读党中央的基本路线及政府出台的经济政策,综合法律及相关政策,为企业解决生存及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坚定企业走出经济困境的决心,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积极作用。
    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合律师执业特点及社会责任,在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突出理论意义,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人才培养及服务社会相结合,开创具有自身特色的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方式,从而提高全所律师的政治理论素养,在创建和谐开发区的过程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五、珍视过去荣誉,在新的发展阶段再创新佳绩
    在过去的工作中,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党员及其他同事的共同努力下,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稳扎稳打,不断进取。支部书记贾喜栓律师于2008年7月,被大连开发区司法局评为“优秀党员律师”;2009年2月,锦连支部作为“两新”组织代表,被授予开放先导区2008年度“党建工作示范点”。
    作为刚刚成立的支部,能够在一年内取得这样的成绩,锦连支部全体党员感到欣喜和欣慰。欣慰的是,成绩的取得印证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锦连支部的建设理念、方式和发展模式是正确的,是符合律师执业特点及律师事务所建设理念的;欣喜的是,锦连所全体成员为支部建设所做的努力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领导的认可,这是对锦连所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锦连所未来工作的鼓舞。锦连支部定会珍视荣誉、戒骄戒躁,在支部的下一步建设中,努力创新、不断进取,以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辽宁锦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将一如既往坚持发扬创新精神,结合自身职业特点,把党建工作融入社会事业发展中去,发挥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带动行业创新,提高服务质量,争当优秀支部、争创模范律所、争做行业标兵,为促进行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出力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