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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产党员于连河律师的简要事迹
编辑:     时间: 2009-7-1     作者:     浏览: 6473
    于连河,男,1970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辽宁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海县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副站长,长海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长海县政协委员。
    自1998年6月创建律师事务所以来,始终坚持为海岛建设服务、为渔农民服务的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自己良好的道德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娴熟的业务技能,努力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法律服务,先后担任长海县小长山乡等二十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数百件诉讼、非诉讼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在社会上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为海岛经济社会发展和渔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让青春在律师执业中闪光的生动篇章。
 
    一、立志海岛、心系乡亲
    生在海岛、长在海岛,对海岛有着特殊的感情,能为海岛经济社会发展尽绵薄之力、为家乡父老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是于连河从事律师职业的最大心愿。为此,在多年的法律职业生涯中,于连河曾多次婉言谢绝市内多家大型律师所的诚邀加盟,知情的人给予理解,但更多的是猜疑,他常对律师所的同事说,我们海岛地理环境特殊,法律服务人才奇缺,海岛不能没有律师所,不能没有律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能为我们海岛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是我们最大的光荣和自豪,也是我们最大的责任。于连河不但说得掷地有声,做得更是铿锵有力。律师所成立10年来,经手为海岛渔农民办理了数百件诉讼、非诉讼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2002年5月,小长山乡的10多个养殖业户由于法律意识淡泊,与大陆收购商发生合同纠纷,眼看着一年的辛苦将付之东流,正当养殖业户一筹莫展之际,于连河主动与他们联系,认真分析案情,实地调查研究,以合同显失公平为突破口,促使双方握手言和,以调解结案,为养殖业户避免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如今,“有案子找海达”已成为海岛养殖户的口头禅。
 
    二、发挥优势、保驾护航
    作为长海县唯一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于连河从事法律服务的工作原则。自创所以来,他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积极为县、乡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办理了大量事关民生发展、社会影响较大的疑难案件。2001年,县政府与投资商签订飞机场复航合同,机场复航是当年县政府为民办的实事之一,由于合同签订不严密,致使投资商利用合同条款拖延复航,如果政府单方面解除合同将面临巨额赔偿,在这种情况下,2003年4月,于连河受县政府委托,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娴熟的业务技巧,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了合同,避免直接经济损失一千多万元,确保了复航工作的正常进行,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赞扬。
    2002年10月,小长山乡5家海珍品养殖公司底播夏夷扇贝出现大量死亡,怀疑是乡政府建码头造成海域污染所致,将乡政府告上法庭,要求索赔经济损失。作为乡政府的法律顾问,于连河责无旁贷,立即投入到对案件的调查之中,为了弄清扇贝的真正死因,他不仅多次深入施工工地对建筑材料进行分析取证,同时对几年来该海域的养殖状况进行了分析论证,查阅大量的案件材料,此案历时4年,经过一审、二审、重审,最终全部胜诉,为乡政府和施工单位挽回经济损失近1亿3千万元。维护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三、扶弱济困 、勇担道义
    公平与正义是律师的追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更应当得到切实维护。身为县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副站长,于连河律师一直热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自建所以来,不论是县内还是县外的法律咨询者,于律师都能给予热情接待,不仅律师咨询费分文不取,而且做到了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2004年初,家住大连的下岗女工孔某来信反映,其原工作单位以不景气为由欠发她应得工资和保险费等,家中还有高位截瘫的父亲需要照顾,生活难以维持,异常困难,请求法律援助。接信后,于律师主动免费上门了解情况,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于律师多次到工作单位调查了解,在掌握充足的证据之后,与孔某原工作单位进行了艰苦的谈判,通过分析事实和法律,终于以债权转让的方式为孔某拿回了三万多元的经济补助,像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每年都要办理10多件。2006年9月的一天,一位年仅19岁的外来务工人员周某到所里求助,反映雇主船东扣押他的身份证,同时欠发三个月工资,目前,他本人已流浪街头一个星期,身无分文。为了公正与正义,于连河立即与雇住联系,结果被告知三天前周某的船东已卖掉船只不知去向,在这种情况下,于连河不但没有弃之于不顾,而且想方设法与周某的家人取得联系,并给周某500元路费送其回家。于连河律师的无私援助不仅较好体现了高尚的职业道德,而且使这个无助的年轻人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
 
    四、立足本职、服务社会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的综合法律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律师不仅要专注于法律事务,更要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练就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努力把自己打造成复合型人才。自执业的第一天起,于连河律师就把学习、创新作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不竭动力;把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作为工作的目标。一方面,于律师积极参与所内外的业务学习与培训,在与岛外同行的交流合作中,舍得投入,定期组织所内律师走出海岛考察学习,开拓视野。定期组织律师对众多百姓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对典型案例进行点评,律师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另一方面,他非常注重海岛群众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和乡土法律人才的培养。每年都组织律师上街进行法律义务宣传。向社会承诺,凡是法律毕业的海岛学生,他都无偿提供实习机会。目前经他培养已有10多人走上了法律工作岗位,为地区法治建设和法律人才的培养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律师是一种职业,更是一项崇高而又神圣的事业,只有把律师当作事业来做,才能真正做一名成功的好律师。”于连河律师正是秉执着这一信念,勤勉敬业、创新进取,在海岛树立了良好声誉,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