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赴日访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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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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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应日本国福冈县辩护士会的邀请,经五届十八次会长办公会决定,协会将组成我市律师代表团赴日本访问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成员:协会将组成由20名律师参加的访问交流团,有自愿参加的律师从即日起向协会秘书处报名。
二、时间:2010年2月26日出行,时间约5天左右。
三、拟安排的主要行程:
1、到北九州市辩护士会访问交流;
2、到福冈县辩护士会访问交流;
3、参加《大连市律师协会与福冈县辩护士会友好交流协议》签订仪式;
4、参观律师事务所、当地法院、观摩庭审。
四、几点说明
1、代表团出行由旅行社安排;
2、根据会长办公会决定,除秘书长和随队翻译由协会承担一半费用外,其他参加人员费用自理(具体数额待定);
3、报名者超过预定人数时,按老律师、会日语优先的原则确定;
4、参加访问的律师在报名时需提交1个交流课题。
联系人:徐博文 电话:82305666-607
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