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迎新联欢会赞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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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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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10年迎新联欢会即将举行。为活跃现场气氛,增强晚会的互动性,协会决定征集赞助单位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单位、律师和其他个人都可以赞助。
二、赞助冠名
1、单位和个人冠名。冠名为“2010年大连市律师协会迎新春联欢会,赞助单位辽宁某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单位或某某个人;
2、奖品冠名。冠名为某某幸运抽奖,由某某赞助单位负责人抽奖;
三、冠名费用
1、申请冠名的单位和个人要提供不少于500元的资金。
2、顾问单位可提供资金、产品用其他用品。
四、注意事项
1、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项冠名。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于速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2、根据赞助单位要求,可在场地内为冠名单位提供广告牌位置或条幅。
联系人:陈波
电话:8230566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