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局律公处《关于统计诉前调解案件数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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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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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司法局律公科,市直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方案》和《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了解我市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如何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取得了哪些丰硕的成果,掌握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情况,请速于12月14日(周一)上午11时前将律师诉前调解数量,按照民事、经济、非诉类别统计汇总后传真至市律师协会转市局律公处接收。区市县所属律师事务所以县区局为单位统一由律公科汇总后上报。
此通知。
传 真:82306002
联系人:孟祥吉 15694116511
市司法局律公处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