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局律公处《关于收取律师执业证照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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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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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
请各单位于12月19日前,将律师执业证照片送交大连市律师协会,在照相馆采集的需要一并收齐后上交。
要求:
1、照片的白边需要裁剪掉。
2、照片的背面要写上所名人名。
3、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要与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一致,请对照后上交。
为确保此次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新证打印好后,需要各所指派专人到律师协会粘贴律师执业证照片,时间另行通知。
大连市司法局律公处
200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