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在沈阳联合召开辽宁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表彰会,对近年来在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省内“十佳”律师进行了集中表彰和宣传。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于宝国、省司法厅常务副厅长张凡和中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会长潘公明出席会议;会议由省总工会秘书长闫万达主持。各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站)主任,各市司法局律管处(科)、市律师协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授予田中华等10名律师“辽宁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荣誉称号同时授予“辽宁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辽宁省五一奖章的决定。我市开发区民族学院法学副教授、辽宁安融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张晓彤荣获“十佳律师”殊荣,并受邀作了题为《真情奉献,做职工权益的维护者》的发言。
最后,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于宝国和省司法厅常务副厅长张凡分别在讲话中,就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广大职工权益维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职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以及努力为律师职工维权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
真情奉献,做职工权益的维护者 —记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张晓彤 2009年12月17日,在沈阳举行的表彰会上,我市律师张晓彤被辽宁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协授予辽宁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称号,并荣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 张晓彤,是大连民族学院法律系的副教授,执业于辽宁安融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名社会法律工作者,通过职工法律援助这个工作平台,尽职尽责地为职工朋友尤其是为农民工兄弟姐妹们提供了一些法律帮助,2009年12月荣获辽宁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协授予的辽宁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称号,并荣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下面介绍一下张晓彤律师的简要事迹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的职责就是维权”。 2004年大连开发区总工会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站,张晓彤律师担任副站长,自2004年3月份以来,她坚持每周六、周日到开发区人才市场为职工朋友们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自2004年以来,接受她咨询的打工妹、农民工兄弟等各行业的平民百姓已达到8万人次,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胜诉率达95%。2005年至今,张晓彤律师先后到开发区TDK、螺母电子、东芝(大连)有限公司、晨荣冲压、开辰闸门等20余家外资企业和开发区、金州区等部分街道和社区为员工们讲授劳动法、婚姻法、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他们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受益职工累计达23000余人,并引起强烈反响,记得一位大姐听完她讲授的婚姻法后,握着她的手说“以前我以为妇女挨打受骂是天经地义的,现在我懂得了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去维权了”。不少用人单位事后还上门邀请她继续为职工讲解法律知识。 一位来自内蒙打工的杨凤有到援助站寻求法律援助,反映他的弟弟杨凤华在一家建筑公司作业时因安全带断裂而掉入井下10米深处,摔成重伤,鉴定为六级伤残,与事故有关的湾里建筑工程公司和直接雇用他的私人老板互相推诿责任,使伤者得不到赔偿。张晓彤律师免费代理此案件,当向法院的审判员说明了情况时,法院非常同情兄弟俩的遭遇,尽快安排了开庭时间,判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但二被告不服,上诉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张晓彤律师继续担任代理人,多次往返于大连市内与开发区,经过开庭审判,最终判决当事人胜诉。但被告败诉之后不及时支付赔偿金和医药费。于是她又代理了执行程序,从仲裁到一审到二审再到执行程序,时间跨度长达一年半之久,这期间,不知道跑了多少趟法院,法院的人笑称张晓彤律师快要把他们的门槛踩平了。当看到杨凤华的哥哥终于拿到补偿的钱,流着感激的泪水时,她婉言拒绝了当事人拿出答谢我的2000元钱,内心溢满了能为农民兄弟尽一份律师责任的喜悦。 大连职工技术学院的马桂珍老师今年45岁了,她的丈夫十年前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她一个人养家糊口,如今孩子已经上大学。这时丈夫忽然回来要与马桂珍离婚,并且还要分家产。马桂珍通过大连广播电台找到张晓彤律师代理案件,她不仅给马桂珍讲解如何维权的依据,还在代理案件时多次找马桂珍的丈夫边国胜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都同意离婚,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各自分得一半,但边国胜表示在她的劝说下,财产全部放弃。面对这样的结果马桂珍拉着张律师的手感激的泪流满面。 倾力于在处理群体诉讼、突发事件上发挥专业特长,从整体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大连市开发区日本微型电机有限公司,由日本投资,职工人数达2000余人,2006年9月份,出资人决定将出资转让给香港一家公司并将公司搬到广州,而只给每名职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远远低于劳动法的规定,开发区总工会派张晓彤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与香港派来的两名律师5轮艰难的谈判,最后为职工挽回了一千二百万元的经济损失,香港的律师伸出了大拇指钦佩地说“没想到大陆还有这么精通法律和敬业的律师”。多年来,张晓彤律师先后免费代理了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金伦毛纺有限公司拖欠800名职工1300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嘉路服装有限公司拖欠120名职工59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日本微型电机拖欠2000名职工1300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大连旭染织有限公司拖欠988名职工2200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案件,为近3000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达5000余万元。 利用教学手段,健全完善职工权益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分析研究总结大量案件的基础上,张晓彤律师先后在相关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十余篇论文,其中《精神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的探讨》、《试论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浅析职工的辞职权》等论文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一些成果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她还结合实际编写了20万字的职工维权手册,为职工维权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帮助。 在作好职工法律援助的同时,张晓彤律师积极参与到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工作中去,为基层工会在参与制定和修改企业规章制度、加强职工民主管理、起草和制定劳动合同文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普法宣传教育以及对外法律事务等工作上提供尽可能的法律帮助,从源头上加强对职工权益的维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同时,她还在此呼吁全省广大律师积极投身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来,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的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