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局律公处人员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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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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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1月29日下午,市司法局宣布机关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交流决定。根据“三定”方案,市局原律师公证管理处(律公处)分设为律师管理处(律管处)和公证管理处(公管处),原市监狱副监狱长张军任律师管理处处长,其他人员暂时未变。
特此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1月29日下午,市司法局宣布机关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交流决定。根据“三定”方案,市局原律师公证管理处(律公处)分设为律师管理处(律管处)和公证管理处(公管处),原市监狱副监狱长张军任律师管理处处长,其他人员暂时未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