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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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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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各位委员:
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拟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0年3月6日(周六)上午9:00
二、地点:市律协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四、内容:
(一)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研究制定修改以下四项法律条例:
1、修改《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
2、修改《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
3、制定《大连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4、修改《大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二)研究推荐省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人选;
(三)研究确定《侵权责任法》讲座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事项;
五、要求:全体委员参加。
联系电话:82305666
联系人:高瑞颖
大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