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县司法局、两公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各市直律师事务所:
根据辽司〔2009〕179号《辽宁省司法厅关于换发律师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将于近期对2009年度年检注册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和2009年度已注册执业的专职律师、兼职律师、两公律师、法援律师更换新版律师执业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0年3月8日-3月10日(详见换发证日程安排)
二、地点:大连市律师协会
三、提交的材料:
1、本次换证,以旧换新。在领取新版执业证的同时上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律师旧版执业证,不能提供旧版执业证的,新版执业证不予换发。旧版执业证丢失的,需要登报挂失并提供报纸公告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证明(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
2、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告名单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格式与09年年检注册时的公告名单相同。
四、要求:
1、提为保证新版执业证换发工作有秩序的顺利进行,请各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旧版执业证收齐后统一上交,不接待个人,确有个别律师出差在外的,请一并收齐后统一前来办理。各区市县司法局要及时通知所属律师事务所并组织好各律师事务所换发证工作。
2、本次未参加换发新证的人员,旧版执业证尚未上交的,各所收齐后一并上交,律师事务所旧版执业证与新版执业证不符的,该所不得进行更换。
五、换发证日程安排:
1、3月8日上午市直律师事务所,下午中山区司法局所属律师事务所,两公律师、法援律师;
2、3月9日上午西岗区司法局所属律师事务所,下午沙河口区司法局、甘井子区司法局所属律师事务所;
3、3月10日旅顺口区、金州区、开发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司法局所属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
二O一O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