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艺术团召开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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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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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下午3点,协会艺术团在协会会议室召开本年度工作会议。协会副会长张玉良、艺术团团长都岩、副团长刘淬涓及艺术团中层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讨论并通过了《大连市律师协会艺术团人员管理办法》、《大连市律师协会艺术团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大连市律师协会艺术团服装器具管理规定》。
二、研究、确定了本年度文艺演出的节目。
三、调整演员训(排)练时间。决定自4月中旬起,舞蹈队、合唱队训(排)练时间由周六改到周日。合唱队隔周日上午10:00至12:00,舞蹈队每周日下午1:00至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