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玫律师被授予2010年“大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编辑:
时间:
2010-05-06
作者:
浏览:
1097
王玫,高级律师(二级),合伙人,辽宁昊众律师事务所主任。现担任中山区政府法律顾问、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理事、大连市中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大连市总工会财贸工会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中心咨询顾问。
王玫律师多次参加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2005年至今,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费咨询百余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2件,免费为职工解答法律咨询12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余份,为职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王玫律师积极参加国家、地方组织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立法研讨会,接受大连电视台、《半岛晨报》采访,对《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对普及职工法律知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王玫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四年,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避免经济损失近亿元。王玫律师连续七年参加开发区雷锋志愿团,资助贫困学生行动,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后,积极参加四川灾区孤残儿童资助活动,一对一进行捐助。青海玉树地震后,王玫律师积极参加为玉树灾区捐款的活动。
王玫律师先后获得“大连市劳动模范” 大连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大连五一奖章、“大连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大连市抗击非典维护稳定先进个人”、“大连市化解民间纠纷百日专项活动先进个人”、“大连市满意律师”、“大连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在全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辽宁省司法厅予以通报嘉奖。2008年,辽宁昊众律师事务所被大连市司法局评为AAA诚信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