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女律师情系灾区奉献爱心采取“一对一”资助孤残儿童直至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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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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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由大连市慈善总会、大连市妇联、大连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春蕾助学”特别行动,“大连女律师资助四川灾区孤残儿童活动”启动仪式在大连市律师协会举行。市慈善总会副会长于桂荣、郑全慈,市妇联副主席杨金旭,团市委副书记张文哲及市司法局局长都本有、副局长李晓林参加了启动仪式。辽宁电台、大连电视台、大连晚报、半岛晨报、大连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派记者到启动仪式现场进行了采访报道。
四川汶川的一场8级强烈地震,使许多儿童失去了父母、亲人,失去了家园,他们的生存、学习和成长都面临着极大的困难,他们的命运牵动着亿万中国人民的心。为了给灾区儿童献一份爱心,大连市律师协会于5月16日发出了“大连女律师,情系灾区,奉献爱心,资助孤残儿童”活动的通知,倡议女律师们伸出援助之手,共同奉献爱心。通知发出后,全市女律师积极响应,踊跃报名,首批就有52名女律师报名参加资助孤残儿童活动。这次资助孤残儿童活动,由市妇联根据“春蕾助学”特别行动提供四川灾区孤残儿童名单,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资助孤残儿童年满18周岁止,帮助他们继续学业。大连市律师协会将资助款统一上交到大连市慈善总会,再由市慈善总会定向资助给灾区的孤残儿童。虽然,这次资助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数额较大的资助行动,但是,女律师们为了救助孤残儿童,不计个人得失、勇担社会重担,纷纷慷慨解囊,参加资助活动。“让失去亲人的孩子,不能再失去学业,更不能失去温暖。”这是大连女律师的共同心愿。
会上,由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朗诵的诗歌《爱心誓言》打动了所有参会者的心,爱伴着泪水在心中涌动,台上台下发出共同的声音:地震天不塌,大灾有大爱,我们有强大的祖国,我们的家就是灾区孩子们的家。
律师协会会长张耀东代表大连市全体律师把对地震灾区的第三批捐款66000元向大连市慈善总会领导进行了现场捐赠。
会上,大连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杨金旭、大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于桂荣在启动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大连市女律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对大连市女律师在大灾面前奉献的爱心给予高度评价。大连市司法局局长都本有、副局长李晓林代表局党委感谢大连市女律师不仅有铁肩担道义,更有爱心付真情,祝愿全体女律师身体健康,在对灾区孤残儿童爱的传递中一切顺意。
今年4月,大连市律师协会成立了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目前,我市有女律师755人,占全市律师总数的42.7%。女律师中,35岁以下的有387人,占女律师总数的51.3%,36—50岁的有310人,占女律师总数的41.1%,50岁以上的有58人,占女律师总数的7.6%。中共党员189人,民主党派3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就有193人。有78名女律师先后为政府及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有1169人次到政府信访部门接待咨询,为921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我市女律师十分关注未成年人和妇女合法权益的保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和活动,积极参加“未成年人保护志愿者团”,共办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622件;妇女维权案件1260件;有1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8人被评为大连市维护妇女权益“十佳律师”;许多律师事务所还建立了“妇女维权基地”、“未成年人维权基地”、“青少年维权岗”,并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和“三八” 维权热线,义务为未成年人、广大女性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女律师还积极参与维护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共办理职工维权案件957件;农民工维权案件825件;有 1名女律师获得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1人荣获辽宁省“十佳律师”;5人被评为大连市“十佳律师”;8人荣获大连市“优秀律师”。有很多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职工维权基地”。女律师还积极深入社区、乡镇提供法律援助,普法送法下乡543次。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44件;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我市女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募捐活动,有的还担任慈善总会义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增强了社会公信力,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形象,先后参加扶贫助学活动144人次。1名律师被大连市政府授予“希望工程贡献奖”。
全市女律师以高昂的政治热情、精湛的业务技能和勇于开拓的进取精神,为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化解矛盾、息诉止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实践着律师的社会价值和神圣的法律职业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