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2008年会暨业务培训会在我市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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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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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省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2008年会暨业务培训会在大连金运酒店举行。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大连市律师协会会长张耀东到会并作了讲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敏厚,市司法局律公处李国富处长参加了研讨会。省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我市律协行政法律委员会部分委员,市政府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等政府机关的公职律师共计70余人参加了业务培训和研讨。
本次年会共征集论文24篇。在上午的会议上,分别由本溪、沈阳、大连、抚顺、朝阳的律师代表进行论文宣讲。省律协副会长王敏厚对论文进行了点评,他说,这些论文质量很高,有从理论上探讨的,更多的是从律师实务上就某一问题进行的法理学上的探析。有很多观点和见解可以在各级政府会议上谏言,供政府决策参考,从而完善政府的管理体制。他最后总结说,每一篇论文都倾注了作者的心血,渗透着对国家政府的关怀和厚爱,我们国家的法制正是因为广大法律工作者的辛苦付出而走向光明。
下午,参加研讨会的委员和律师就“某公安局《关于奖励市民拍摄交通违章的通知》”、“华南虎照”、“因物业小区划分状告市建委”等五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研讨,争先恐后的发言和不同意见的辩论,说明参加研讨人员对行政法的研究和关注程度。同时,还对我省个别市公安机关不执行省高院、高检、公安厅和司法厅联合发文,为律师会见设置障碍的问题进行研讨。
会后,省律协副会长王敏厚及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受大连市律师协会之邀,在市律协行政法律委员会主任葛红的陪同下,到律协做客参观。委员们见到律协的办公环境,无不感叹,纷纷争先留影拍照,他们说:“在这里让我们看到了律师的发展,感受到了律师地位的提升!”。最后,全体委员以掌声祝贺大连市律师协会取得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