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协会党委召开市直所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部署“七一”前在党支部和律师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律协党委副书记、秘书长李宏翔到会并讲话,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市局组宣处长、局律师党建办公室副主任时兴文到会进行指导。
会议传达了上级党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精神,部署律协党委在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内容、要求(见律协网站登载的通知),研究落实当前党支部对律师党员管理教育和党建工作相关事项。
会议认为,在党支部和律师党员中开展民主评议和“创先评优”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巩固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成果的继续和发展,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际步骤,是教育律师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律师党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执政观念、法治理念的有效方法。各党支部书记和律师党员一定要站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国家根本利益的高度,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抓好开展民主评议和“创先评优”工作。
会议认为,协会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各级党委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表奖和鼓励,但是与中组部、司法部威海会议精神和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党的基层组织隶属关系还不理顺,党的活动在内容和方式上还有待于提高和改进,有的党支部工作不活跃,组织生活没有形成常规化,有的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执政理念不强,党务管理不到位等等。上述问题都需要我们很好地研究解决。
会议要求各党支部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章的规定落实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处理好党支部工作与律师事务所正常业务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民主党派律师的关系,营造执政党律师与民主党派律师组织共建活动,共同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做出贡献。各支部要关心和解决困难党员与生病党员的实际生活。要抓好党员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对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的积极分子,适时过渡到成为入党发展对象阶段,为将来组织发展奠定工作基础。要加强党费的收缴工作,督促律师党员自觉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