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民法委举办侵权责任法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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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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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已于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在律师执业中遇到相关问题,在市律协及杨家君副会长的大力支持下,7月24日市律协民法委举办了“侵权责任法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民法委主任讷建宏、副主任付军军、王本海、孙静和部分委员参加了会议,并特邀市中院民一庭长陈杰、庭长助理逄春胜出席。本次研讨会旨在给北三市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为此民法委特将研讨会地点设在瓦房店市党校,此举受到北三市律师的热烈欢迎。本次会议共有80余名律师参加,其中北三市律师就有50余名参会。
上午,市中院民一庭长陈杰、庭长助理逄春胜就侵权责任法出台的意义及亮点分别做了发言,并与到会律师提出的同命同价原则的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下午民法委主任讷建宏、副主任付军军、王本海、瓦房店金刚石所主任王绍学、普兰店明峰所主任邱岳峰、恒信所罗振中以及其他北三市的律师分别就执业中遇到的公共环境污染、医疗事故、用益物权、交通事故、抚恤金等侵权案例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会上,大家积极发言,各亮观点,气氛热烈,直至下午3时半会议结束时同仁们还意犹未尽。
民法委决定,今后举办各类民商事研讨会,都将更多地向北三市律师倾斜,以为北三市律师提供更方便的培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