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卡拉OK歌唱大奖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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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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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丰富我市律师文化生活,发现和选拔艺术人才,为树立和弘扬城市精神做出贡献,拟组织全市律师开展歌唱、曲艺才艺比赛活动。现定于2010年9月下旬进行歌唱比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竞赛领导小组,组长:张玉良,成员:付军军、薛萍、都岩。
2、成立竞赛评比委员会,主任:都岩,成员:刘翠娟、曲智侠、鲁学成、外聘专家。
3、设竞赛活动办公室,地点在协会秘书处。
二、参赛对象。
1、在我市各律师事务所注册的执业律师;
2、已办理实习证的人员;
3、在律师所长期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参赛歌曲内容和种类。
用中文演唱的健康、向上的歌曲。分通俗、民族、美声唱法三类。
四、竞赛奖项、标准。
本次竞赛参赛者均可获奖。其中一等奖,标准600元;二等奖,标准400元;三等奖,标准200元;优秀奖若干。上述各奖项均可并列。
五、要求。
1、各律师所务于9月15日前将选送的歌手名单、歌唱类别、参赛曲目和时间报竞赛办公室。
2、每位参赛歌手准备两首歌曲,每首时间不超过3分钟。于9月18日前将伴奏碟或磁盘送竞赛办公室。需要协助拷制伴奏磁盘的,请及早与竞赛办公室联系。
3、各律师所接到此通知后,要切实负起责任来,立即通知到所有有关人员,并做好参赛歌手选送工作。20人以上的律师所参赛歌手不得少于一人。人数少的律师所亦应积极开发选送,让所有的歌唱人才都能在这次大赛上得到展示。
4、竞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竞赛办公室电话:82305666转607 联系人:李楠
大连市律师协会文化建设委员会
二0一0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