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企业法人资产风险规避与《物权法》”高级研修班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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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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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北京燕京法商教育培训中心简介
北京燕京法商教育培训中心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直属单位,是面向全社会提供高层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专业机构,目前涉及法律、商务、经济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培训。
几年来共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百余期,共培训各类专业人才近万人次,在业内产生较大影响。本中心还多次与国内知名企业事业单位合作,组织各项专业培训和社会热点问题研讨,成功举办“人权研修班”、“全国医疗事故法律研修班”、“法院执行难点、成因与执行制度改革”研讨会、“城关执法办案方法技巧与规范化管理”研讨会、“民商法学术系列讲座”等,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关于举办“企业法人资产风险规避与《物权法》”
高级研修班邀请函
物权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民事法律,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对于鼓励创造财富、繁荣国家、富裕人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物权法》、《破产法》、新《公司法》等法律的实施,我国对企业各项运营机制的规制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任何一家企业,要想在今天的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那么规避法律风险和企业利润最大化是企业需要同步考虑的问题。如何运用法律保护和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如何规避企业运营中遇到的资产风险并正确应对已发生的法律问题,学习并正确运用法律,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课题。为深入理解和领会研究所北京燕京法商教育培训中心特举办“企业法人资产风险规避与《物权法》”高级研修班。具体事宜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物权法》疑难解析与法律实务操作
1、物权法总则若干疑难问题解析
▲ 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以及公示方式
▲ 物权的法律保护
▲ 物权与债权的效力(结合案例分析)
2、所有权制度及其热点问题分析
▲ 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
▲ 相邻权与相邻关系纠纷及诉讼实务
▲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3、用益物权制度与相关案件分析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宅基地使用权
▲ 地役权与居住权(物权法对典权取消分析)
▲ 不动产登记与征收、征用、拆迁问题
4、担保物权实务问题分析
▲ 抵押权
▲ 质权
▲ 动产担保物权
5、中国占有制度与其他制度若干疑难问题解析
6、《担保法》中若干问题与实务操作
▲ 让与担保制度法律构成、物权法确认让与担保制度的几个疑难问题
▲ 企业信用担保的问题及法律对策
▲ 担保责任热点问题与担保合同审查(案例分析)
(二)、企业法人资产风险规避与法律运用
▲ 企业法人资产风险的源头及其决定因素
▲ 公司担保与银行贷款的企业资产风险控制及法律实务剖析
▲ 企业融资的资产风险问题与法律实务解析
▲ 企业资产重组应规避的风险与相关法律条款的设置及规避运用
▲ 无形资产评估作用风险与规避
▲ 企业不良资产的风险规避
▲ 跨国并购资产的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
二、参加对象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法律部、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等部门负责人与相关法务工作者;(2)、各级国资委、律协等司法部门的法律人员及相关法律工作者。
三、拟邀师资(轮流授课)
程新文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物权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
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副主任,《物权法》起草小组成员
金剑锋最高人民法学院民二庭高级法官,《物权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
四、研修时间及地点
2007年6月27日—6月30日 大连白云山庄酒店
五、报名办法及费用
参加人员每人交纳研修费2000元/人(律师研修费1500元/人,记入培训课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住宿标准150元/人标准间,单间标准:300元/人,中、晚餐共100元/人/天)
本次研修会议大连地区由大连市企业信用研究会协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大连市企业信用研究会 北京燕京法商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孙玉魁(大连市企业信用研究会培训部主任)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学士街108号(市委机关服务中心301室)
电话/传真:0411-82758951 北京咨询电话:010-67254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