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理事会财务与资产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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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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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31日上午,大连律师协会五届理事会财务与资产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市律协会议室召开。副会长兼财务与资委员会主任梁军主持会议,委员赵华、李金玲、张绍武、罗振中全部到会,秘书长李宏翔、监事张积才列席会议。会议有以下内容:
一、研究工作分工。决定由赵华、李金玲负责财务方面的工作,张绍武、罗振中负责资产方面的工作,委员会主任梁军负责全面工作。会议要求全体委员不辜负全市律师的希望与重托,积极履行职责,相互配合,齐心协力,认真做好协会的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
二、研究制订规章制度。委员们首先学习了协会章程和现行的《大连市律师协会财务管理规定》和《大连市律师协会财务报销办法》,认为根据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和今后工作需要,应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委员会工作的规章制度。会议决定,由委员分工,分别修订以前的规章制度,建立财务与资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协会场地使用管理办法、律师救助办法、拨付县区司法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研究今年的会费预算。根据各专门委员会提交的经费计划,结合近三年来各委员的经费使用和目前协会已经开始偿还购房贷款的实际情况,本着适度紧缩、保障重点的原则,在保证秘书处工作、交纳律师执业保险费等正常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对各委员会的经费进行概算,其中细化了足球队、合唱团的使用经费。
会议采纳了秘书长李宏翔提出的关于增加慰问离退休老律师经费的意见。
监事张积才对财务与资产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并表示要认真履行职责,与委员会成员一起,共同做好协会的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