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律师参加“律师与企业家代表面对面”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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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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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决定12月初在全市开展“法律文化周”活动。做为活动内容之一,由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国资委主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承办的“律师与企业家代表面对面”座谈会将同时举行,为配合这次座谈会,诚邀部分律师代表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2月2日(星期四)下午2:00。
二、地点:市律师协会。
三、参加人员:
1、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国资委、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国企领导和代表,国企法律顾问。
2、另邀请30名律师代表参加。每所仅限2名,额满为止。
四、主要内容:
1、由相关领导介绍我市国企法律服务现状和需求;
2、与企业家交流
五、要求:因名额和场地有限,除协会指定参加的人员外,报名参加的律师得到确认后,不得临时请假。
联系人:林路
电 话:82305666-605
邮 箱:dllsxh@126.com
名额已满,请勿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