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局律管处《关于提交执业证副本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10-11-26
作者:
浏览:
993
各律师事务所:
凡已申报变更合伙人手续但副本未进行登记的,不管批准或未批准的,请于12月1日前将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送交市律师协会陈会计代收,并提交合伙人变更名单。律管处近期将到省厅办理变更手续。
联系人:孙德刚
电 话:83766506 15694116515
市局律管处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