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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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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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
现将召开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月18日(周五)下午2时;
会议地点:律协小会议室。
二、主持:梁军(纪委书记)。
三、参加人员:
党的纪律委员会全体委员。
四、会议内容
1、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17届6次全会上的讲话和中纪委6次全会公报。
2、学习大连市纪委10届6次会议的决议。
3、贯彻中纪委会议精神,学习“双百”人物中的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 我的工作请放心”主题实践活动中,如何发挥律师党员的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和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五、要求
请与会者按时到会,不能参加会议的请向纪委书记请假。
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
201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