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辽宁海文律师事务所成立党支部请示的批复
编辑:
时间:
2011-4-25
作者:
浏览:
6834
大律委复字[2011]2号
辽宁海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你所关于成立党支部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成立党支部的意见,刘海娇同志为书记。请你们召开党员大会,落实党章关于支部工作的有关规定,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此批复
中共大连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