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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律师“大学习、大讨论”专题培训班在沈阳举行
编辑:     时间: 2008-09-16     作者:     浏览: 2047
    9月11日至12日,辽宁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在沈阳柳湖宾馆共同举办了全省律师行业“大学习、大讨论”专题培训班。全省各地市级司法局主管副局长、律师管理处处长,省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各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以及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参加了培训班。
 
    省司法厅厅长张家成为培训班作了辅导报告。张厅长强调,全省律师要进一步加强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领会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周永康部长的重要指示的精神,保证律师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他要求,全省律师要认清当前形势,毫不动摇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业务能力,提高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至上,坚持宪法至上,牢固树立民生意识,把人民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社会问题作为着力点、切入点,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促进法律服务向民生领域倾斜。全省律师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做到法律服务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培训期间,省社会主义学院王淑华教授向参加培训的人员解析十七大报告,分析了当前国内外形势及作出十七大报告的时代背景。她说,中国经过30年改革,已经到了转折的关键时刻,应该总结改革的成果、经验,决定未来的路该怎么走。王教授还解读了十七大报告的新提法、新亮点。
 
    培训班还组织观看了录像《颜色革命:警示录》,增强参加培训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省厅律管处长李正良要求培训班结束后,各地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要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制定学习培训方案和计划,层层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