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律师协会五届四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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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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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30日下午,市律师协会在市律协会议室召开五届四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由张耀东会长主持,副会长梁军、王恩群、华洋、张玉良、罗力彦到会,副会长杨家君因事请假。监事长文柳山、秘书长李宏翔列席会议。会议有以下内容:
一、各位会长汇报了8月份(含前期)工作完成和进展情况。
二、会议对以下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做出决定。
1、对协会简报进行改版,由宣传联络委员会负责组建编委会,对改版后的刊物进行编撰;
2、由宣传联络委员会制作2009年贺年刊样版及预算报会长办公公研究;
3、由协会行业建设发展委员会会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对律师事务所的聘用人员的劳动保险问题研究初步意见,提交下次会长办公会讨论;
4、由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与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律师春节晚会的律师职业服装表演排练方案;
5、由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负责转发全国律协《关于印发<全国律协关于在律师队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并负责组织落实;
6、按2007年分配方案对今年县区司法局经费进行拨款;
7、对陈文卿律师为协会办公用房无息借款行为进行表扬,同时向全市律师发出无息借款还债号召;
8、暂不成立行业工会;
9、由会员事务委员会会同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共同起草《律师救助办法》,并提交下次常务理事会讨论;
10、《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建议由司法局颁发,权益保障委员会起草的《重大案件报告制度》报司法局,供参考。
三、会议研究了近期工作计划:
1、宣传联络委员会与税务机关加强联络,避免出现其他地市律师税收与税务机关发生的问题;
2、待省厅新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下发后,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发《辽宁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附速算表)》用于公示;
3、年底前,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与监事会共同对协会财务支出进行审计;
4、通过协会网站征求意见,统一制定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
5、行业建设发展委员会对收费情况调研工作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报省司法厅;
6、9月,纪律委员会将出台办案手册,印发2期执业指引,不定期制发投诉动态;
7、会员事务委员会举办市律协第四届足球联赛;举办乒乓球比赛,成立协会乒乓球队;
8、九月初启动大连市青年志愿者团举办“青年律师论坛”工作计划;
9、市律协合唱团将于近期进行排练,“十·一”期间与外单位合唱团进行演练,为律师春节晚会做准备。
10、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近期将组织召开座谈会,征集新《律师法》实行以来律师在执业权利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1、权益保障委员会将针对新《律师法》实行后,律师在执业中出现的问题走访公、检、法部门,对少数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时因不受监督而出现违纪行为进行调研;
12、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市妇联与四川地震灾区方面确定我市女律师资助灾区孤残儿童活动中受助儿童名单后,与有关方面一起赴四川;
13、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在9、10月举办女律师形象设计讲座;
14、指定一名副会长负责《大连市律师协会关于在法律服务中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的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