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宣传联络通讯员和清理网站的通知
编辑:
宣传联络委员会
时间:
2011-09-22
作者:
浏览:
2881
各律师事务所:
《大连市律师宣传联络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已经由2011年7月30日第六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公布,各律师事务所及全体律师应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现将上报宣传联络通讯员和清理网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规则》第三条,各律师事务所应安排人员负责宣传联络工作。请各律师事务所在2011年10月10日前向协会报送本所选定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名单。
二、各所负责宣传与联络工作的人员应是具有较强文字能力且具备一定政治素养的执业律师。
三、各所宣传联络人员将组成协会通讯员队伍,协会宣传与联络工作委员会将适时安排资深媒体人对全体通讯员进行新闻写作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四、设立网站的律师事务所和设立个人网页的律师应对照《规则》第十四条第4项进行自查整改。整改期至2011年9月30日。
五、自查整改期过后宣传与联络工作委员会将组织人员进行网上筛查,凡发现有违规情形的,将根据《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联 系 人:王利帅
联系电话:82305666-607
律师事务所宣传联络员呈报表 姓名 单位 性别 年龄 职务 电话
宣传与联络工作委员会 20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