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大连市律师协会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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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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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发[2011]16号
为进一步完善律师“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根据《大连市律师协会章程》,经六届五次会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大连市律师协会中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西岗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沙河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甘井子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旅顺口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金州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瓦房店市律师工作委员会、普兰店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庄河市律师工作委员会、高新园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以上各工作委员会受协会区(市)律师工作指导委员会领导,接受所属地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依据《大连市律师协会区市县工作委员规则》履行职责。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