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1大连律师大型宣传活动影视纪录片”素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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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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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
各律师事务所、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其它团体组织、各位律师:
为集中宣传和展示大连律师的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成果,本委定于2011年年底前制作“2011大连律师宣传活动影视纪录片”(暂定名),现广泛征求电子资料和素材,具体要求如下:
一、素材范围
征集的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反映各单位、集体、律师个人一年来参与各项活动的图片、视频资材,如参加各类培训、接待来访、文体活动、送法“六进”、党员活动、受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表彰等,各律师事务所或各律师会员日常工作中的先进、感人事迹,配有图片和视频的也可上报。
二、表现形式
提供素材以图片或录音、录像资料为主,文字资料为辅,视频素材和图片要画面清晰、生动形象,并配有描述准确的文字说明。如果只有文字材料没有图片或视频资材的,本委员会视情况派人补拍。
三、报送方式和形式
电子资料请发送邮箱:zhangyanjunlvshi@sina.com
录音录像媒介请以光盘或磁带形式提交
联系人:宣委张岩俊律师, 电话:15524656685
四、征集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日。
大连市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