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党员(申请入党人)信息采集表的通知
编辑:
秘书处
时间:
2011-11-15
作者:
浏览:
4163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大连市中共党员(含申请入党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定,以及大连市司法局组织部门对党员信息录入的要求,现就本年度填报信息采集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表人员(单位):
1、2011年度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市律协党委的中共党员填报《中共党员信息采集表》,粘贴免冠照片一张。
2、2011年度经原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研究同意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律师和行政人员),填报《申请入党人信息采集表》,粘贴免冠照片一张。
3、本年度律师事务所新建党支部的填报《中共组织信息采集表》和《单位信息采集表》。
4、市直和区市县律师事务所有党员但没有建立党支部、且组织关系在协会党委的填报单位信息采集表。
5、各信息采集表封皮需本人和负责人签字。
二、填报人要认真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正确填报。填报后发电子版(附电子版照片)。
三、填报报送时间为11月22前。
联系人:张克明,电话:82305666—611
附件:采集表封皮.doc
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