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于连河“大连市律师执业道德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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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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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奖励规则》有关规定,经六届八次会长会研究同意,决定授予于连河“大连市律师执业道德标兵”荣誉称号,以资鼓励。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2年1月14日
各区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大连市律师协会会员奖励规则》有关规定,经六届八次会长会研究同意,决定授予于连河“大连市律师执业道德标兵”荣誉称号,以资鼓励。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1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