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志愿团受到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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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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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上午,大连市法制宣传志愿者表彰大会在沙河口区区委会议室召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领导和市司法局局长都本有、法宣处处长罗德宝出席了会议。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志愿团的20余名律师参加了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多大连市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站取得的成绩,肯定了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凸显出的优秀志愿者团队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志愿者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会议还表彰了最佳法制宣传志愿者、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最佳法制宣传组织者和法制宣传团队,大连市青年律师志愿团被评选为“最佳法制宣传志愿者团队”。
会上,市司法局都本有局长作了讲话。他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他强调,我市的法制建设需要志愿者的服务,这将有利于建设和谐大连、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要切实加强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紧迫感;二要传播法制理念,弘扬法制精神。我们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导向,按照十七大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贴合人民实际的法制宣传,创新途径、拓宽载体,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法制宣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把法制宣传工作抓紧抓好,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完善监管机制,推行法律志愿者注册制,加强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志愿者队伍,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的实际困难。都局长在讲话中再次强调,今年是改革开放30年,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都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变化,但是现在社会是对敌斗争复杂期、刑事犯罪高发期、社会矛盾凸显期,我们的工作,尤其是律师工作要适应这一时期的时代特点,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强化调解机制,防止矛盾激化。在社会利益、群体利益、个人利于三方面找到平衡点,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