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北京举行 辽宁海晏律师事务所毛艳国应邀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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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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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2至23日,由中国国家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仲裁法学会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08年会”在北京举行。辽宁海晏所主任毛艳国律师作为大连仲裁委员会唯一的仲裁员代表应邀出席。全国仲裁机构及学术界、司法界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知名人士参加了大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仲裁制度的认识与了解逐渐加深,仲裁案件的数量与标的额逐年递增。2007年全国200多个仲裁委共受理案件61016件,标的总额753亿元。仲裁制度已经成为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司法制度之一,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
但各地仲裁机构发展参差不齐,发展机制也各有不同,仲裁立法存有缺陷,表现在仲裁的受案面较小;仲裁制度与司法制度相冲突等现象还仍然存在。
面对问题,仲裁人清醒地认识到仲裁制度的改革任重而道远!各界专家各抒己见,纷纷对我国仲裁机构及制度现状予以分析,对其发展模式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发展之路。特别是对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制度,如何借鉴国外经验发展国内仲裁制度,以及如何与国际仲裁接轨等问题发表了新的思路与见解:探析了国际商事仲裁中第三人制度,仲裁和解制度,临时仲裁等观点;并试图通过努力促成与“纽约公约”相当的“北京公约”。
毛艳国律师凭籍多年实践经验,专门撰写的《论仲裁协议的契约性》一文,被大会收录在《第二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论文集》中,进行了会议交流,受到广泛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