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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专业委员会会议简报(第六期)
编辑:     时间: 2009-02-12     作者:     浏览: 912
 
    风险化解是律师在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技巧。在律师协会举办了“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研讨会”后,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专业委员会2月7日下午2点在大连市律师协会会议室举办了题为“律师参与经济纠纷调解的技巧及应注意的问题”的讲座,邀请辽宁蓝城律师事务所主任薛萍律师主讲。全市近50名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薛萍律师结合自己多年来执业的经验从五个方面概括了纠纷调解的技巧和应注意的问题。薛萍律师指出纠纷的调解与谈判一样,谈判之前要好精心准备,认真研究,吃透案情,知己知彼,分别找出双方当事人的利弊所在,拿捏好谈判的筹码。选派最适合的人员参加谈判,最有利的地点进行谈判等等。要明确谈判的目的在于双赢,不是自己取胜,而是双方合作成功。谈判的开始要营造有利的开局气氛,以对方可以得到的利益为诱饵,激发其谈判的兴趣。开诚布公,以诚相见,使谈判事半功倍。在谈判中要坚持原则,牢记一条最基本的谈判原则:决不让步,除非交换。在谈判中要捕捉有利信息,运用好提问技巧,软硬兼施的同时又要以理服人等等。薛萍律师也提醒各位律师在谈判中要运用丰富的法理基础实践经验及相关学科知识经验,在案件受理及谈判时基于法律精神,双方沟通中表现出专业人士的权威性。
 
    各位于会的律师都非常感谢薛萍律师无私的分享执业经验。多位律师向薛萍律师索要讲课资料。会后,仍有十几位律师继续与薛律师探讨在调解及谈判中的技巧问题以及自己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薛律师都耐心的一一做答,并希望不要行成一言堂的局面,大家都能积极的参与互动中来,群策群力,共同提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