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从原来的225条增加到290条,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这次修法对非法证据排除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是很大的进步。从制度上防止和遏制刑讯逼供及其他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了保障。修正案在调配刑事诉讼中侦、检、辩、审以及刑罚执行各方权力(利),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合法权益等方面作了重要补充和完善,同时《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也极大的影响着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和地位。及时学习、准确理解和适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法律条文以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将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为此,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下午。(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二、讲座地点:大连世博广场一号会议厅。(星海湾广场南世博广场)
三、主讲嘉宾: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我国著名刑辩律师陈有西律师
四、讲座题目和内容:
上午讲座题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解读;
下午讲座题目: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的公司犯罪预防。
五、本次培训记8课时。
如有意与主讲嘉宾互动,请提前准备。提问应简明扼要,请尽量回避敏感话题。
主办: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
协办:刑法专业委员会
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协办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