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4日,由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主办,刑法专业委员会和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协办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公司犯罪预防法律讲座”在世博广场成功举办。
本次讲座,邀请的主讲嘉宾为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陈有西律师。陈有西律师曾在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其个人网站《陈有西学术网》目前点击量已达3300余万,居中国法律人博客首位。从邓玉娇案到李庄案,从药家鑫案到北海案,从夏俊峰案到李昌奎案……在一系列公共事件中,陈有西律师借助自己的学术网站和微博,发表了一系列有力度的评论,犀利的文风,精湛的法理,引领了舆论方向。
一整天的讲座,吸引了全市近千名律师,讲座在上午9点开始,但8点刚过,世博广场的B门口就排起了长队,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感到预定的会场座位不够,又紧急组织人员从其它会场搬来一百五十余个座椅,使世博广场的一号会议厅达到座席的极限。部分法检机关工作人员和外地律师慕名而来,正在大连举行专业研讨会的省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的近五十名委员也集体到场听讲。讲座会场座无虚席,由于会场位置有限,有的律师站着或席地而座听完了全部讲座。
陈有西律师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用生动的案例,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进行了诠释。并将自己在办理刑事辩护案件中总结的包括如何会见、阅卷、法庭提问以及刑事律师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等等宝贵经验向到会律师进行了介绍。还对当前形势下,如何防范公司犯罪等进行了讲解。
一天的讲座,时间很长,但又很短。听讲的律师虽然身体很辛苦,但精神却很饱满。很多律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高度评价。认为通过本次讲座,使自己受益匪浅,为自己将来办理刑事案件提供了指导和借鉴,并希望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多多组织举办类似的讲座。
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