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党员律师普法讲师团七名成员受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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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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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委召开表彰会,对在2011年度党员律师开展普法活动中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讲师团党员律师徐长焕、张美、任婧、刘海娇、徐俊、宋雯、朱作文等七名同志获此殊荣。据统计,2011年,讲师团成员深入20余所大中学校开展法制讲座,受教育师生约3万余人,进社区开展普法教育,受教育人数达到3千余人。
表彰结束后,讲师团成员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交流,并就今年的工作任务、组织领导等具体事项进行研讨。大家认为,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设全域城市化,实施“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的重要一年,讲师团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团结和带领全体律师共同担负起建设法治城市,推进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不辜负党委的信任,圆满完成我市的普法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大家还提出,讲师团目前存在的人员不足的情况,应当继续吸收党员律师和非党员律师加入到讲师团组织中来,扩大讲师团的队伍,以满足社会各单位、各类别开展普法教育的需求。要强化讲师团师资建设,提高师资水平,建设一支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强、作风仪表好、师德表率佳的讲师团队伍。要为讲师团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为开展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必要的帮助。
会上,任命讲师团成员、辽宁鸿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琳同志为讲师团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