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学习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最佳案例的通知
编辑:
秘书处
时间:
2012-05-31
作者:
浏览:
3914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局政治部《关于开展评选学习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最佳案例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突出强化宗旨意识。围绕局党委提出的“法治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的要求,结合学习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收获,立足本职,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心得体会,通过总结提炼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上升为理论,进一步推进学习践行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二、参加范围
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三、具体要求
在学习教育内容、形式、手段、制度等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经验做法。案例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初衷、开始过程、实际效果三部分。字数不超过1500字,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3日(星期三)。
邮 箱:lxmsc@dl.gov.cn 。
联系人:张克明 82305666—611
大连市律师协会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