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通过于迪加入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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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时间:
201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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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8日下午2点,辽宁罗力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通过于迪同志加入党组织。会议由党支部书记罗力彦同志主持,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李宏翔同志和市司法局律师党建办公室郭挺杉调研员出席会议。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报告制、失误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的试行意见》的要求,于迪同志首先宣读了入党志愿,汇报了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表达了她对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渴望之情。入党介绍人罗力彦同志和于海宁同志相继发言,对于迪同志的组织培养情况向大会进行介绍。党支部书记罗力彦同志通报了支部的审查情况,对于迪同志的自然情况、提交入党申请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以及公示情况等做了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逐一发言,对于迪同志入党问题进行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于迪同志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上入党动机端正,作风上为人正派,能够团结同志,对党忠诚,自觉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经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与会党员一致同意于迪同志加入党组织,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支部书记罗力彦同志提出要求,要继续加强对于迪同志的培养教育,确保党的纯洁性;希望于迪同志不辜负大会的期望,以大会作出的决议为新的起点,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副书记李宏翔同志和郭挺杉调研员对大会进行了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