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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全面实行预约接待制度的函》
编辑: 秘书处    时间: 2012-06-25     作者:     浏览: 3218

大连市律师协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自身软环境建设,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等相关人员的执业权利,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市检察院针对软环境建设年活动中查摆、梳理出来的“律师介入阅卷难”问题,对律师接待工作进行了完善,要求接待人员严格执行《大连市检察机关律师接待工作暂行规定》,全面落实接待预约制度,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部门已明确负责律师预约接待的具体工作人员。

   现将《大连市检察机关律师接待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和市检察院律师预约接待人员名单发送给贵协会,请协助做好向律师公开工作,以便在今后的律师接待工作中,为律师阅卷、会见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调查取证等提供便利条件。

   联系人:丛贵首       电话:83889004

   附件:1、《大连市检察机关律师接待工作暂行规定》相关条款.doc 

        2、市检察院律师预约接待人员名单.doc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