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 大连市律师事业日新月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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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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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伴随我国司法体制和律师制度的恢复,大连市律师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
从“4”到“1829”——见证律师队伍的发展壮大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大连市司法局的成立,原隶属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连市法律顾问处划归市司法局领导,当时虽然仅有4名律师,但实现了从无到有。此后,大连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大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相继建立起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律师的队伍得到不断壮大;1988年,大连市成立了包括十个区市县的共13个法律顾问处,后改名为律师事务所,共有237名执业律师;1998年,全市发展到65家律师事务所,698名律师;到2008年,全市已达160家律师事务所,1829名律师,平均每3.3万人中就有一名律师。
30年来,我市律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全市律师法律本科毕业的有1251人,占律师总数的68.40%;硕士研究生340人,占18.59%;博士生28人,占1.53%。为了提高了律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和整体素质,从2002年起,国家改革了律师准入制度,凡是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人员必须通过司法考试。我市律师已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有518人,占律师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这一组组数据清晰的印证了我市律师队伍的不断壮大与发展。
从“单一业务”到“全方位法律服务”——见证律师业务的不断拓宽
大连市法律顾问处成立之初,律师的主要业务是从事刑事辩护,只有少量的民事代理。随着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律师业务也逐渐在发生变化,从传统的诉讼领域向非诉领域不断拓展,目前已涉及到房地产开发、金融证券、海商海事、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众多方面。代理案件数量也急剧增加,1988年,律师全年代理刑事辩护案件1160件、民事案件4108件;1998年,代理刑事1580件、民事6239件、行政124件;2007年,代理刑事2708件、民事13784件、行政526件。这期间,我市律师曾代理过在全国有影响的原沈阳市长慕绥新贪污受贿案、著名足球教练迟尚斌劳动合同纠纷案、苏泊尔诉双喜爆锅案等一大批有重大的影响的案件。
从“国家干部”到“法律工作者”——见证律师职能定位的转变和社会作用
改革开放之初,律师是吃皇粮、领工资的国家干部。1989年,随着律师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律师被推向了市场。从此,律师由国家干部变为法律工作者。党的十七大后,根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适应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律师的属性被确定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是党、社会主义和宪法法律的拥护者,是公民合法权益、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律师的社会作用日益凸显,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加强。先后有117名律师担任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政府依法行政谏言献策。目前,全市有54名律师担任省、市、区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比例居全国大中城市前茅。近年来,这些代表和委员在两级人大、政协会议上共提出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300多项,其中有三分之一被两级人大、政协采纳。有20多名律师代表被人大评为优秀代表,50多份提案被政协评为优秀提案。律师代表和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30年来,全市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几年来,先后有4个律师事务所和3名律师被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175名律师受到市以上政府行政机关表彰,有2人获辽宁省“十佳律师”、7人获大连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还有10人获大连市“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