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青年律师赴香港参加律师论坛的通知
编辑:
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时间:
2012-09-10
作者:
浏览:
2527
各律师事务所:
为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提升青年律师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准,促进我市律师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香港律师会的邀请,我会拟选派5名青年律师参加今年10月12日至13日在香港举办的第二届“两岸三地青年律师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本次论坛的主题为《企业并购、迈向全球》,参加人员要代表我市青年律师在论坛上演讲,展示大连青年律师的风采。
2、联络香港律师协会和部分香港律师事务所,为今后选派青年律师赴香港培训做准备。
考虑青年律师的经济困难,参加论坛的报名费用及差旅费由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承担,其他费用个人承担。
二、选派条件:
1、本会专职律师,执业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雅思6分)以上水平。
3、执业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无不良投诉记录。
4、积极参与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协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律师义工团、志愿团、讲师团中表现优良予以优先考虑。
5,在“企业并购”方面有所造诣和业绩。
三、选派程序:
1、各律师事务所推荐,填写报名表;
2、青工委全体委员会议将讨论拟定初步候选人员名单上报协会研究决定。
3、因为时间紧急,推荐报名截至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17时。
联系 人:金洪智律师
联系电话:13019496837
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邮件发送地址:jhzdl@sina.com.cn。邮件请注明选派青年律师赴香港交流报名表。
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