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地图党建地图
全国律协在律师队伍中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编辑:     时间: 2007-7-12     作者:     浏览: 896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司法部决定自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

  认真贯彻司法部的部署,在律师队伍中推动主题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力争取得良好实效,是今明两年律师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全国律协六届三次理事会特作出如下决议:

  1.充分把握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构建和谐社会进行了全面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时代精神和人民愿望,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对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积极投身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各方力量。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能够充分帮助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必要性,强化使命意识,激发投身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昂扬的姿态、扎实的业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全国律师协会、各地方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所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结合律师工作的职能特点,从实际工作出发,全员参与,全面落实,全方位出成效。

  3.切实提高律师队伍思想认识,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重要保障,律师队伍具有预防、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专业优势,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与保障和谐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民主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广大律师要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深刻认识自身的职业使命和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创造工作活力,增强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迎接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4.大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服务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社会和谐的根本前提。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是解决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主题实践活动期间,要不断深化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和执业技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法律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优化经济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确立可持续性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积极介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地方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制定、环境资源保护等当前阶段的重点领域,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广大律师要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参与立法修法工作,参政议政,促进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从制度上充分保障社会和谐;要促进律师法律服务走进乡村、走进社区,增强律师承接社会公众咨询要求的能力,不断创新为公众服务的方式方法;要正确解释和适用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积极担负起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自觉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形成良好、稳定、繁荣、有序的法治环境。

  6.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解决矛盾、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广大律师要切实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帮助群众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治理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和办理群体性案件,引导相关主体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要积极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有效运用调解方式,着力于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律师制度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减压阀”作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公共利益和弱者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7.充分发挥广大律师的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各地方律师协会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组织指导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安排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实践,实现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的高效结合;要进一步强化律师党建工作,深化律师收费制度改革,推动律师诚信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监督体系,增强律师行业勤勉尽责、修身自律意识,培养和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要研究和加强律师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宣传工作,树立律师队伍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良好形象。在主题实践活动中,要着重发挥广大律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律师队伍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人翁意识,增强历史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扎实推进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